林业开发政策
2013-07-12来源:阿里巴巴资讯贸易
刚果(布)的森林面积共计2220万公顷,占国土面积(34.2万平方公里)的55%,约占非洲大陆森林的10%。目前开采森林面积1300万公顷。林业资源丰富,树种繁多,约有150种可用于加工的树种,是居巴西之后世界上第二位的桉树出产国。木材储量南方为2500万立方米,北方高地为15000万立方米,木材开发的潜力巨大。
木材公司经营形式有四种:国营、合营、外资和私营。外资占70%。获得政府颁发的林业开采许可证(CTE)的有包括法国、德国、马来西亚、利比亚、新加坡、加纳和香港文辉泰公司等17家公司,获得木材加工许可证(CTI)的公司有19家。许可证使用年限分5年、10年和15年三种。1984年颁布的<<林业法>>规定,许可证年限不得超过25年。
-对国有林业企业进行改革,实行私有化,对外国资本实行开放政策。
-出于本地就业需要,刚果(布)开始逐渐限制原木出口,要求60%在当地加工增值。但目前的限制还不十分严格。
-鼓励出口。
-鼓励开采交通运输不方便的北方森林。
-刚是“非洲森林组织”(OAB)的成员国,承诺对刚果盆地原始森林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持久管理。
-开采的同时,积极植树造林。
-林业部每年发放开采证,对指定地区的森林开采公开招标。
主要林业税收项目包括:
-林地租金为200非郎/公顷。
-林业税为8.5%。
-进厂加工税为2%-7%,视木材品种和林区位置而定。
-原木和锯材的出口税为离岸价的2%-7%,视木材质地和林区位置而定,林区距港口越远税越低。
2003年3月,根据世界银行在中非经济货币共同体(CEMAC)地区的林业税收调查结果,刚政府将原先4%的林业税提高到了8.5%,以便向加蓬和喀麦隆(17%)靠拢。此举引起了木材采伐公司的强烈不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