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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果(布)税收政策

2013-07-12来源:网易博客

刚果(布)的现行税收政策是本着公平、平等、简单、易行,尽量减轻税收压力的原则。根据1987年3月11日颁布的006/87 号总税则法制定的。企业应缴的主要税种有;利润税、增值税、特别税和消费信用税等。

-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应缴利润税率为49%。

-不以盈利为目的公共事业单位、协会和集体组织应缴税利润率为36.40%。

-经营纯农业项目的公司企业和不动产的公司企业应缴税利润率也为36.40%。

-增值税税率为18%。

-特别税税率为1%,消费信用税税率为1.5%。

【分类税项】

刚果(布)的税种税率十分复杂,尤其是个人所得税、进出口税、海关税、工业分类税、农业分类税、商业分类税等,只能列举个别税项。

基础土地税(每公顷税额)

1、种植咖啡、棕榈、花生 1000非郎

2、种植其他作物 500非郎

3、农作物加工厂土地税 300非郎

4、没有生产出价值的土地税300非郎

5、用于饲养大牲畜的土地税300非郎

6、经营森林土地税1000非郎

土地税

根据地区不同,年度征收的数额也不同

1、熟地土地税收

布拉柴维尔、黑角、卢博莫15非郎/M ²

其他中心城市5非郎/M²

2、没充分开发有价值的土地税

布拉柴维尔、黑角、卢博莫40非郎/M²

其他中心城市15非郎/M²

3、没有开发或没有充分开发的土地税250非郎/公顷

4、建设用地税

一类地区 (路、水、电具备)30非郎/M²

二类地区 (路、水具备或路电具备)20非郎/M²

三类地区 (只有路,无水、电)10非郎/M²

利润税

1. 建筑行业

—商业用房、工业用房、车行、车间、货场5%

—产品加工场所5%

—电站、水坝5%

—工厂5%

—居住用房5%

—未装修楼房、临时住楼房10%

2.动产、装饰、设施33.33%

—办公装饰、家具、设备10%

—办公室不动产和其他设施10%

3.运输物资

—铁路载重量5%

—铁路车厢5%

—海运和空运20%

—运输架子(啤酒、葡萄酒)20%

—集装箱20%

—拖拉机20%

—港口装卸设备(起重机) 20%

—大型起重机5%

—运货大车25%

—城市轻型运输车20%

—出租车辆(无司机)、驾校用车33.33%

—森林重型用车33.33%

—林业用拖拉机33.33%

增值税

均为18%,生活必需品,诸如面粉、大米、家禽、肉类和医药产品免征增值税  

关税政策】

刚果(布)是“中非经济关税联盟”成员,执行“联盟”制定的有关海关监管制度和规定。享受成员国之间实行零税率和同一进口关税政策。自1998年1月1日起,“中非经济关税联盟”规定对在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在成员国收获的动植物产品,在成员国之间实行零税率。从“联盟”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的海关进口税率被归纳为四类。新规定的海关进口税率在5%到30%之间。取消了过去对进口商品征收100%甚至超过100%的高关税制度。所有从“联盟”以外国家进口的商品按以下四类计征关税:

第一类的关税税率为5%: 主要指首需商品(药品、医疗仪器农业机器、种子以及书籍、报刊)。

第二类的关税税率为10%:包括原材料、工业设备、计算机等。

第三类的关税税率为20%:指用于生产工业原料所需的半成品。

第四类的关税税率为30%:包括汽车、香水、服装、饮料、烟草、宝石首饰等日用消费品。

【特别税项】

刚果(布)政府还根据本国不同时期的情况,在报“中非经济关税联盟”备案后,制定了一些临时进口关税税率。为了保护本国企业,对进口蔗糖和水泥征收30% 的关税。

2007年2月17日颁发了第2007-152号法令:水泥进口及价格自由化,

第一条:水泥自由进口并自由定价。

第二条:为满足市场透明度,水泥生产者及进口商须将所定价格通知政府相关商业部门。

第三条:对违反现行法律制定的价格,政府商业部门保有反对及阻止其实施的权力。

第四条:所有的批发及零售商人,有义务以各种方式,将所实施的价格通知消费者。

第五条:废除此前一切与此法令相抵触的法令,此法令将由官方报纸刊登并向公众传达。

对汽车及烟、酒等一些高档日用消费品,除按“联盟”的要求征收30%的同一进口关税外,刚政府又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增收24%的特别消费税。